雜記

晚上11:42

    妹妹回台東了,而爸比也利用這個機會,思考了一下人生,為什麼有人會沒錢過生活,但為什麼麼又有人可以天天吃魚翅、鮑魚…也許大家都會說…因為沒飯吃的人,沒有努力工作、賺錢…而吃魚翅的人,可是天天工作13小時…所以這是他應得的…是沒錯…但有多少人…是想工作、想努力付出,但卻苦無機會的呢?



    政府…是個為百姓而生的單位,它是要來協助人們,都能「老有所終,壯有所用,幼有所長」,不是嗎?所以有警察保護人們(但現在只照顧特權)、讓人民能有工作、能有飯吃(但現在都照顧財團),看看~警察只為「總統」開道…卻讓平常最普通的路口,交通打結(有空來新生南路與仁愛路口或市民大道與松江路口看看)。有空為「某高人暖壽」,吃大餐…卻無法個護「老百姓」的土地…
   政府的公權利,不是來保護人民,而是在傷害人民…讓爸比看了…好難過!但沒有悲觀…而是發願…做自己能做的事!
   以前爸比是個熱愛名牌的小子,但現在…「名牌」可以保留,但也要開始回饋社會,難然爸比現在的能力,沒辦法日出斗金,但也會時時做公益…
   親愛的台灣…妳生病了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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